根据 (略) 塑料五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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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塑料五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紫金县紫城工业园11-6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紫金县紫城工业园11-6地块,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从事密胺餐具、塑料制品、电壁炉等制品的生产加工,建成后年产密胺餐具*个、塑料制品*个、电壁炉*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 (略) ,纳入紫 (略) (略) 理厂 (略) 理。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烘干、密胺成型、贴花纸、加金、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烘干、密胺成型、贴花纸、加金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醛,以及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要求;混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 (略) 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较严者。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引至“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要求。项目烘干、密胺成型、贴花纸、加金、混料搅拌、注塑成型等工序未被收集的非*烷总烃、*醛和颗粒物,以及研磨抛光、破碎、开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清扫、做好收集工作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及大气环境稀释达标后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表9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较严者,无组织*醛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等措施;②重视总平面布置, (略) ,将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边界;③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隔声设备如隔墙、隔声罩、隔声幕和隔声屏障等,利用建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将高噪声设备置于专用房,并采取防震、隔声、消声措施等;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分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次品(除塑料制品外)、废包装材料等经收集后 (略) (略) 理,废塑料边角料、塑料制品次品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等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并完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和科学管理,有效地防范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露等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将项目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环评文件链接 |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