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26.5吨报废钢板,标的已拆除,堆放状态。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均以实际状况为准,资产交接以实际勘验为准。标的分散存放在镶黄旗、苏尼特左旗、太仆寺旗、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 (略) 。 2、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受让方在搬运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4、项目成交后,中心根据《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收取受让方交易价款,最终交易价款按照以下方式多退少补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1)如实际交接重量小于预估重量的,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计算公式:退款金额=(预估吨数-实际交接吨数)×挂牌底价×(1+增值率)。 (2)如实际交接重量大于预估重量的,受让方应补交交易价款。计算公式:交易价款补交金额=(实际交接吨数-预估吨数)×挂牌底价×(1+增值率)。 (3)增值率=(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100% (4)无论实际交接重量大于或小于预估重量,交易服务费均不作调整。 5、本次标的转让,请受让方自行提前与转让方沟通开票事宜。 6、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