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争议处理法律服务机构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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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争议处理法律服务机构采购 | 采购内容:采购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争议处理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和工程竣工结算争议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采购数量:5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服务内容:(一)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不含诉讼或仲裁)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过程法律服务,对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工程建设发包单位工程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合同草案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2.对施工过程中大项签证变更、价款调整等情况,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等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3.对工程项目工期调整、工程索赔、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约定等情况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4.作为工程建设发包单位法律顾问,协助工程建设发包单位解决工程竣工结算阶段争议问题(不含诉讼或仲裁);根据工程建设发包单位要求,对具体争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5.协助工程建设发包单位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其他争议事项,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授课等业务。(二)工程建设项目结算争议诉讼或仲裁代理服务1.受工程建设发包单位委托,代理工程结算争议的诉讼或仲裁业务。2.受工程建设发包单位委托,代理本工程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业务。 预算安排:本项目为预先采购,暂不设置预算金额。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统一明确收费标准,具体以中标单位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反馈方式:1.供应商意见反馈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共10日(在线反馈的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邮寄反馈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我部将不再接受。2.反馈方式:一是通过军队采购网在线进行反馈,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二是通过邮寄方式反馈,填报信息后邮寄至我部。附件应采用A4纸幅面,涵盖下列内容: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信息(签字或盖章)、反馈意见文件的PDF格式文件。3.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略) 海淀区清河小营 (略) 东南门。 需满足的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考虑到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分布情况,律师事务所需具备一定规模,分支机构(分所)应涵 (略) 市,且不少于20个分支机构(分所)。(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见主要功能或目标 | 0.0000 | 2023年04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