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事故批复
附件:
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
编制日期:2024年8月19日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2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13
三、事故原因分析 15
四、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16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23
六、事故主要教训 26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27
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4月22日9时6分许,桑植县东 (略) 驾驶员朱菊霞驾驶湘GDX0618出租车行驶至桑植县澧源镇高家坪社区居委会科赛 (略) 口路段时,碰撞上自南向北行驶的由郑磊驾驶的车牌号为张家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造成郑磊 (略) 交通事故。郑磊后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4月23日16时许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等法律法规,桑植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输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钟华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远辉、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钟吉升任副组长,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澧源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调查,邀请桑植 (略) 参加。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事故是一起车辆驾驶人违章驾驶机动车、企业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桑植县东 (略)
桑植县东 (略) 是一 (略) 旅客运输经营,食品销售, (略) ,成立于2023年10月07日,公司住所地:湖 (略) 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坪村安置点第一栋4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D1XXXXXX,法人是龚锦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2023年12月21日, (略) (略) 核发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为湘交运管许可张字*XXXXXX),许可经营范围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
2.事故当事人
(1)朱菊霞,女,1976年7月18日出生,户籍: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冲村芦塔组,身份证号:*XXXXXX,准驾车型为C1,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D X0618的小型普通客车。
(2)向金玉,女,1979年5月26日出生,户籍: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淋溪源村桐油弯组,身份证号:*XXXXXX,准驾车型为A3,在本起事故中驾驶湘GDX3288的小型普通客车。
(3)郑磊,男,1999年6月7日出生,户籍:桑植县官地坪镇东流坪村大氽头组025号,身份证号:*XXXXXX,在本起事故中驾驶张家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
3.事故相关单位
桑植 (略) 成立于2007年9月21日,社会信用代码:*XXXXXX,营业期限为长期,住所地址为桑植县澧源镇何家 (略) 场10栋三楼,法定代表人:王凤,注册资本:*佰万元整,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客运;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美容服务。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湘交运管许可字*XXX,经营范围:出租汽车经营。
(二)车辆基本情况
事故车辆(一):湘GDX0618小型普通客车,比亚迪牌,车辆型号为BYD7005BEVA8,车身颜色为蓝灰色,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为LGXCE6DB3P0XXXXXX,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所有人为桑植 (略) 。
事故车辆(二):湘GDX3288小型普通客车,北京牌,车辆型号为BJ7000C5DBK-BEV,车身颜色为白蓝色,发动机号FD51EN*XXXX,车架号为LNBSC22KXN3XXXXXX,已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所有人为桑植县 (略) 。
事故车辆(三):张家界*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台铃牌,车身颜色为粉色,车辆所有人为陈玉琴,产品型号为TDT1208Z,整车编码为*XXXX。
(三)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及监管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桑植县东 (略)
该公司 (略) 普通运输的相关审批许可,具备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所需的资质, (略) 场主体资格。
(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该公司下设了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了王玉成、李辉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龚锦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玉成和李辉3人 (略) 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公司98名驾驶人均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和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证。
(2)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该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学、向红志等人进行了分工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钟吉文和3名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所有驾驶人均取得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
(2)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该公司建立了安全责任体系, (略) 经理、安全科长、办公室人员、安全员、驾驶员、GPS卫星监控人员等各级各类人员以及安全科、办公室、财务科等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一岗双责"制度,明确了公司各内设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了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学,确保安全生产。"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上述行为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上述行为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5)上述行为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等规定。
(三)朱菊霞
在驾驶机 (略) 上行驶时未让非机动车先行且存在使用对讲机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 (略) 上通行时,应当避让"及《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规定。
(四)向金玉
驾驶机 (略) 行驶时未按规定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 (略) 口、铁路道口、 (略) 、宽度不足 (略) 、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 (略) 段,不得停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及第五十八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及《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第九条第四项"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 (略) (略) 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之规定。
(五)郑磊
驾驶非机 (略) 行驶时未按规 (略) 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条第二款第三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略) 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
(二)有关监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属地政府
已经在其职责范围内正确履行了监督检查、日常监管等职责,无明显工作失职、监督不力、对企业违法违规失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桑植县东 (略) 。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定期组织考核;主要负责人龚锦英、安全员王玉成和李辉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驾驶员使用对讲机的不安全行为等隐患;在对本公司出租车发包经营过程中未依法与承包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依法编制、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桑植 (略) 存在的前述违法行为(系该公司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非驾驶人朱菊霞直接所致)依法处理,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龚锦英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王玉成、李辉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桑植 (略) 。使用未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 (略) 出租车;未依法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依法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及时发现并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三)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事故隐患管理。桑植县东 (略) 、桑植 (略) 要真正构建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隐患管理,及时通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源头和根本上防控事故。
(四)进一 (略) 交通安全管控力度。有关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要继续深 (略) 交通运输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采取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以更有效的措施、更严格的手 (略) 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确保行业领域、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
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钟 华 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远辉 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钟吉升 桑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 张建平 桑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
张道华 桑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钟艳平 桑植县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股股长
陶力敏 桑植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甄如洲 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罗贤明 桑植县总工会工作人员
谭 林 桑植 (略) 检察员(受邀)
向橄叶子 桑植县澧源镇副镇长
附件2
桑植县东 (略) "4·22"
(略)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署名页
附件3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表1 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住址 | 身份证号 | 损害程度 |
郑磊 | 25 | 桑植县官地坪镇东流坪村 | *XXXXXX | 死亡 |
表2 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万元)
项目 | 医疗费 | 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 | 财产损失 | 精神抚慰金 | 共计 |
数额 | 0.4942 | 107.5961 | 0.3 | 13 | 121.3903 |
注:①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附件4
附件5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