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 (略) 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 | (略) 固阳县下湿壕镇白 (略) (略) 现有厂址内 | 内 (略) | (略) 驰恒环保 (略) |
内 (略) 含硅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位于 (略) 固阳县下湿壕镇白 (略) (略) 现有厂址内,内 (略) (略) (略) 现有的制氧车间,通过对制氧车间进行扩建后,新建1条含硅废料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及其对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工业硅粉(废料)规模为*吨,年产晶态工业硅*吨。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环保设施投资占工程总投资8.84%。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管理,最大幅度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上料粉尘、熔炼烟气、浇铸粉尘,经集气+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确保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设全封闭车间,上料粉尘、熔炼烟气、浇铸粉尘和破碎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7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相关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12)中相关标准限值。 3、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联合车间及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通过罐车清运至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 4、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本项目产生硅渣作为炼钢用脱氧剂外售;废电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由厂家定期回收;废耐火材料冷却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除尘灰与车间自然沉降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如出现超标情况,应进一步采取污染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7、你单位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8、你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