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函
我公司拟对仿石砖、石材进行竞价采购,现诚邀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雅州壹号院仿石砖、石材采购 项目地址: (略) 雨城区前进西街雨城区大兴寺 | |||
采购人名称:雅 (略) | |||
联系人 | 汤先生、郑先生 | 联系方式 | *、* |
采购范围 要求描述 | 1、本次采购范围:仿石砖、石材。详见报价清单(第一次)。 ★2、部分涉及加工的材料详见图纸。 | ||
供货周期 质量要求 | 1、供货周期:1个月。以*方通知时间为准(具体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准)。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使用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书、检测报告等资料。 | ||
资格条件要求 |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挂网日期 | 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6日 (北京时间)。 | ||
报价要求 | 1、最高限价(含税):*.79元。 税率13%。竞价单位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报价清单及其附件要求报价,竞价单位私自变更内容,*方可有权拒绝(*方认可的除外)。 3、报价时:小数点后须保留2位有效数字。 ★注:本项目报价接受第二次报价方式(详见格式要求中报价清单(第二次)), 第二次报价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填写。 4、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本次投标按无效处理。 | ||
报价说明 | 1、 综合单价为材料到场固定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试验费、运杂费、管理费、利润、安全风险费用、服务费、上车费(不含下车)、垫资所需的资金占用利息费、售后服务费以及相关税费等抵达*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不论任何因素,在完成末次结算前,*方除应付货款外,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竞价单位具有约束力。如果竞价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无效处理(即废标)。 竞价单位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竞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 ||
响应文件 制作要求 | 竞价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 (1)响应函 (2)营业执照 (3)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竞价) (5)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竞价) (6)报价清单(第一次) (7)相关业绩证明(非实质性响应) 上述 (略) 公章。 ★注:竞价单位须提供报价清单(第一次)(excel版本)。统一采用电子U盘。电子U盘须备注竞价单位名称。 | ||
响应文件 密封和标注 | (1)响应文件必须装订,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再行密封。 (2)电子U盘一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3)未按以上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中标确认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竞价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以合理经济性的原则,推荐不超过3名(含3名)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在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单位,达到 (略) 购的目的。 | ||
变更及漏项新增单价原则 | 1、供货金额以实际供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 ||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地点 | ★1、本次竞价方式:现场竞价。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5月 17 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雅 (略) ( (略) 雨城 (略) 100号) 二楼党群活动室。 | ||
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月付100%. **双方约定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上月26号至本月19号的供货量并办理结算(经双方验收合格并共同签字确认、按合同约定提供所有有效结算票据、*方开具结算金额核对无误的供货量100%发票),*方于办理结算后的10日内结清应付货款的100%。 | ||
支付方式 |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合同签订 | 1、中标单位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价函和中标单位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选择重新采购。 | ||
廉洁要求 | 要求供应商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本次采购(报价、采购),过程如有围标、串标、陪标、行贿、等行为发生,雅 (略) 将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供应商: (1)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没收相关保证金(如有)。已签订合同的,雅 (略) 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相关保证金(如有),还需按合同其他约定承担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同时雅 (略) 可对违规方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暂停支付与我司相关合作项目的所有应付账款,或通过司法途径向供方追偿由此造成雅 (略) 的一切经济及商业损失)。 (2)雅 (略) 有权可通过诉讼方式向违规供方主张权利。 (3)雅 (略) 有权将违规 (略) 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 ||
利害关系 供应商处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相关附件: 竞价函--雅州壹号院仿石砖、石材采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