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 (略) 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多证合 * 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 *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为增值税 * 般纳税人,可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税率并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2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 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 * 项目应答。 2.2.3应答人主营业务应具有通信服务承揽及人力资源服务(如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等与维护、销售相关的资质。 2.2.4应答人提供的相关从业人员应具备上岗资格,并具有相关作业技能,特殊工种还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证书须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的类别包括:登高证、电工证等)。 2.2.5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 * 个月内在应答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具备 (略) 所、人员配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6应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 *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应答前3年内无重大事故、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7应答人应当依法依规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劳 (略) 会保险;并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 (略) 涉及劳务人员签订的劳 (略) 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8应答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劳务能力,应答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 * 个月内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劳务分包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证明(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保险参保期须涵盖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范围)。 2.2.9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 其他资格条件: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有垫付至少 * 个月劳务分包费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