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德路(光华路-申芳路)道路新建工程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春德路(光华路-申芳路)道路新建工程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项目 | |||||||||||||||||||
房屋征收部门 | (略)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沪闵府房征[2023]01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2023年9月15日 | |||||||||||||||||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 | 单位1户 | 建筑面积(㎡) | 4956.58 | |||||||||||||||||
四 至 范 围 | 莘庄工业区 东至:道路红线 南至:光华路 西至:道路红线 北至:申芳路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7个工作日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 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0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0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④估价机构近几年工作业绩简介;⑤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⑥其它要求:估价机构在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以及暗箱操作拉票行为(例如送钱送物等)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一经查处,取消该估价机构参与本项目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闵行区任何项目评估;⑦从事过闵行区房屋征收项目的评估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于2023年9月21日16:0 (略) 闵行区七莘路250号 (略) 闵行第一房 (略) 102室报名,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带好原件,以备查验。 | ||||||||||||||||||||
估价机构报名的起止时间 | 自2023年9月19日9时至2023年9月21日16时止(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略) 闵行区七莘路250号1号楼 ( (略) 闵行第一房 (略) )102室 | |||||||||||||||||||
以下 (略) 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3.9.19 | G | Z | 2 | 3 | 0 | 9 | 1 | 9 | 0 | 1 | M | H | 2 | B | G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3.9.19 | ||||||||||||||||||||
公 告 人: (略)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23年9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