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9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3-*(兼传真)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 (略) 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内蒙古 (略) 化工品综合利用项目 | (略) 海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老石旦园区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2024.7.1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