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水利字[2022]170号
(略) (略) :
你单位《 (略) 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涉兴城河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审批的请示》文件收悉。2022年10月10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 (略) 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涉兴城河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审查会议。 (略) 水利局、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正达 (略) 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查勘了工程现场,听取了《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辽宁正达 (略) 的汇报,经充分讨论,专家组认为《评价报告》基本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有关规定和评价深度,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
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
排污口穿越兴城河右岸堤防,与兴城河右岸堤防成90°,穿越位置背水侧坐标:X= *.35,Y= *.96,穿越位置迎水侧坐标:X= *.30,Y= *.17,设计穿越管线长度为13.8m,采用DN600有压管,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穿越施工方法为开挖方式。
管线自FM15阀门井接出,接出点的管道中心高程为5.49m,1.1%的反坡穿越堤防,于堤防迎水侧堤坡处出堤,管中心高程为5.64m。
出水口布置两道混凝土截渗墙,C25钢筋混凝土结构,尺寸为2.4m×1.27m(宽×高),墙厚0.4m。
台阶跌水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共分6阶,首阶顶面高程5.29m(同管底高程),末端高程2.9m(同观河步道高程)。台阶两侧为C25钢筋混凝土挡水侧墙,墙厚0.4m,阶面以上墙高1.0m,侧墙下部与台阶连接,整体浇筑。
堤脚观河步道表层拆除后设置混凝土铺底、不锈钢栏杆防护,混凝土铺底与台阶跌水末端相连,混凝土铺底采用C25F200钢筋混凝土结构,宽5.45m,沿观河步道长2.4m,两侧侧墙高0.3m,厚0.3m,侧墙上部布置不锈钢栏杆,新建污水厂排水通过整体的泄流通道,直排入兴城河,在河底修建长8m、宽8m、0.8m厚固滨笼,该消能建筑物顶高程不能超过河底高程(0.5m)。
二、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同意兴城河排污口断面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200立方米每秒,设计洪水位5.14m;设计高潮位(50年一遇)为2.64m。
三、防洪综合评价结论
1.涉河管线建设对所在河段水利规划、河道行洪、防汛抢险等无影响。项目建设满足自身及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的要求。
2.涉河排污口穿越堤防、护坡采用大开挖施工,对兴城河现状堤防、护坡有较大影响,应采取补救措施。
3.涉河排污口建设不涉及第三方水事权益。
四、防治补救措施
涉河排污口管线穿越堤防、护坡等施工过程造成现有堤防、护坡破坏,建设单位须予以修复。修复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补救措施的施工和监理,应由具有相应水利水电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予以实施。
五、其他意见
1.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涉河部分施工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和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施工安排,如需跨汛期施工,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编报度汛方案,服从防汛指挥部门调度,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2.工程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在人行步道处设置标识牌,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3.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中产生的弃料弃渣等废弃物,应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处置,不得影响堤防安全和河道行洪。
4、工程验收时,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通过后将验收材料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在汛期要加强排污口巡视管理,服从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挥。
6.划清排污口管理单位和河道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明确各自职责。
附件: (略) 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涉兴城河防洪评价报告 审查意见
(略) 水利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