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自然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权属人名称
1.海南恒信房 (略)
2. (略)
二、宗地概况
1. 海南恒信房 (略)
(1)土地评估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容积率补偿。
(2)宗地情况:不动产证号为琼( * )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 号、琼( * )海口市不动产权第 *** 号,位于海口市文明东路( (略) 东侧), (略) 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用途比例各占50%),容积率为2.5,拟收回的土地面积为 * .96平方米,评估基准日为 * 年8月23日。宗地情况最终以委托书为准。
2. (略)
(1)土地评估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2)宗地情况:土地证号为海口市国用(籍)字第G * 号,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住建设用地,其中商业用地占4.65%,住宅用地占95.35%,容积率为1.82,拟收回的土地面积为 * .14平方米,评估基准日为 * 年11月12日。宗地情况最终以委托书为准。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
3. (略) 有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本 (略) 络报名方式,请在 * 年2月12日至 * 年2月14日有效期内(节假日正常接收邮件) * q.com邮箱,邮件名格式为:“公告 * -评估机构名称”,不在报名时间内一律不受理。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 。
五、现场抽选时间: * 年2月15日(上午)10:00在海口市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 * 室。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七、特别说明
1.以上报名 (略) 公章后电子扫描(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务必附联系方式。
2.我局对报名材料 (略) 初审,抽选中的评估机构需 (略) 核对,经核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取消报名资格,我局将在 * 年2月16日再组织抽选,对再抽选时间不再公告。
3.抽 (略) 当天电话通知中选评估机构。
4.现 (略)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监察审计科、资金资产管理科各派 (略) 监督,欢迎各评估机构和 (略) 现场监督。
5.以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自然 (略) 负责解释。
海口市自然 (略)
* 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