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羚羊造漆厂地块位于龙游县小南海镇,西虎线以东,翠光岩村委会以北;占地面积4008平方米(6.01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9.*,北纬29.*°。通过人员访谈及查阅资料可知,龙游羚羊造漆厂自2000年从事油漆生产工作,行业类别属于化工原料,属于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即原料计量投料,混合搅拌,过滤出料。土地所有权归龙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其龙游县人力资源和 (略) 下属单位。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从事过化工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并对上述活动的结果负责。
且根据《关于请加强城镇人 (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土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土壤函【2019】20号)、《关于公布浙江省城镇人 (略) 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危办【2018】1号)、《关于城镇人 (略) 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方式的确认函》等相关文件,龙游羚羊造漆厂被列入城镇人 (略) 危化品企业关闭退出和异地迁建名单中,地块内的羚羊造漆厂巳关停,因此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调查结束,将报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