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鄂稳办发〔2016〕7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21年4月25日公布)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图克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图克镇城区
建设单位: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图克 (略) (略) 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略) (规划一街---规划三街段)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780m。道路红线宽度40.0m。设计内 (略) 、人行道、路灯、绿化等。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为1649.39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合法性及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
项目建设期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对周边交通和居民的影响风险;
项目破坏环境的风险、水土保持等因素。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相关立项、审批工作;
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保证项目安全生产;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施工队*管理、施工组织;
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
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警防范的动态管理等。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项目评估主体单位提出。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晓英
联系电话:*
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