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 (略) 《盐亭县金矅石新材料年产1500吨勃姆石晶体新能源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盐亭县金矅石新材料年产1500吨勃姆石晶体新能源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盐亭经开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全过程安全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 (略) 拟在盐亭经开区实施盐亭县金矅石新材料年产1500吨勃姆石晶体新能源材料项目,租赁盐亭伙伴智造谷 (略) 4号厂房(2854m2),建设1条勃姆石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建成后年产勃姆石新能源材料1500t。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9.7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要求,洒水降尘,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废水经绵阳(盐亭)伙伴智造谷产业园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等减少噪音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废装 (略) 回收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燥、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盐酸、硝酸卸料废气以及储罐大、小呼吸通过管道引到碱洗塔处理,再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按报告表核算,以生产车间边界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为确保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企业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拖布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盐亭伙伴智造谷 (略) 已建预处理池处理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岸污水处理厂处理;洗涤废水通 (略) 政管网,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岸污水处理厂处理;压滤废水通过MVR蒸发器处理,不外排。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空压机、压滤机、蒸汽发生器、热风炉、搅拌釜、干燥塔、喷淋塔、风机等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通过基座减震、橡胶减振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值。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外售。废盐、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晒等标准化建设。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碱洗塔区域、储罐区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区采取一般防渗;加强对车间设备的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产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为允许类。取得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302-*-04-01-*〕FGQB-001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3〕1号)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同时,园区出具了同意入驻的说明。
根据盐亭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盐规委纪〔2021〕4号),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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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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