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纽科伦(新乡) (略) 低碳智能装备产业园年产*台轻量化智能起重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纽科伦(新乡) (略) 低碳智能装备产业园年产*台轻量化智能起重机项目 | (略)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西 | 河南省 (略) | 1 废气 项目废气有木材加工废气、电控柜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电机浸漆烘干废气、抛丸废气、焊接打磨废气、切割废气、涂装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热处理工序废气。 木材加工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固化废气经1台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塑废气、抛丸切割废气经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电机浸漆烘干废气经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抛丸、焊接、打磨废气经3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焊接、打磨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6),葫芦涂装废气经1台迷宫盒+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热处理工序废气经1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1台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型材抛丸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0),型材滚涂废气经1台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11)排放,钢板抛丸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2),钢板滚涂废气经1台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13)排放,下料废气经8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4、DA015、DA016、DA017),梁盒抛丸废气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8),焊接、打磨废气经5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9),焊接、打磨废气经6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20),焊接、打磨废气经6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21),焊接、打磨废气经3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22),主梁涂装废气经3台迷宫盒+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23),端梁涂装废气经1台迷宫盒+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24),小件涂装废气经1台迷宫盒+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25)。 木材加工、喷塑、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固化废气、电机浸漆烘干废气、涂装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95-2020)表1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程机械整机制造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热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产生的非*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炉窑A级企业要求。餐厅油烟废气采用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油烟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标准要求,从屋顶达标排放。 2 废水 项目职工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入黄庄河。 3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焊渣、淬火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袋、废催化剂、水性油漆包装桶、废钢丸、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油性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洗枪废溶剂、废清洗剂。 废边角料、焊渣、淬火渣、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袋、废催化剂、废钢丸、水性油漆包装桶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油性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漆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洗枪废溶剂、废清洗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工序。 4 噪声 项目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源在要求的降噪措施后,西、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排放限值要求,北、东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应满足4a类排放限值要求。 |
注:1、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纽科伦(新乡) (略) 低碳智能装备产业园年产*台轻量化智能起重机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