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红川智慧公共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9日
四、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 修改条款 | 原文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14.2 预付款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30%后开始回扣预付款,从此之后的每期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每期扣回金额按预付款总额的15%回扣,直至扣完为止。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无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
2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9时30 分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待定 |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18条 保险 | 增加:18.6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规定的通知(桂建发〔2023〕6 号)规定执行。 | |
4 | 根据2023年11月15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指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各投标人的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ggzy.http://**.cn/lb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114号
联系人:黄柳东
联系电话:077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汇 (略)
联系地址: (略) 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A层
联系人:朱鸿家
联系电话:0771-*
日 期: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