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夏石镇美丽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3001 | ||||
招标人 | (略) 夏石镇人民政府(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略) 夏石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元亨 (略)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平给排水、电气安装,绿化用地整理,马尼拉草铺种,道路铺筑。紫外线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建设,调节池建设。高密度聚(略)烯双壁波纹管(HDPE)DN600共1232米,高密度聚(略)烯双壁波纹管(HDPE)DN400共1964.97米,高密度聚(略)烯双壁波纹管(HDPE)DN300铺装共1119.15米,混凝土污水检查井浇筑共136座,混凝土污水截流井浇筑共3座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DN800铺装共325.22米,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DN1000铺装共329.96米,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DN1200铺装共 79.34米,Ⅰ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DN200 铺装共 204 米,Ⅰ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 DN300铺装共44米,混凝土雨水检查井浇筑共 23座,雨水口、检查井回填混凝土共892.36立方米,旧路面拆除并恢复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 开标地点 | (略) (略)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略).44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略)福鸿(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5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香(身份证号:(略)********21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 (略) 江州区 (略) 办公区室内装饰工程;广西凭祥农产品加工物流园项目B2汽修汽配楼工程; (略) 2021 (略) 整治项目(一期)—— (略) 两 (略) 段EPC总承包项目;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水果小镇东盟中草药系列加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改造工程 (二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联合流调队(略)办公场所环境改善工程; (略) 夏石镇丰乐村板属供水主管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略).91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艳(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482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欧安(身份证号:(略)********02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略).8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先威(注册编号:桂(略);身份证号:(略)********25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农愿江(身份证号:(略)********12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 (略) (略) 综合整治工程( (略) 周边地块); (略) 植物王国(大青山石山树木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 (略) 、中国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略) (广西·崇左)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