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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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SLSGZHPGFAB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渠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整治及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的渠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整治及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资质等级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级别一级,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5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现修改为:“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现修改为:
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6、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渠县 (略) 2025年01月0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