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略) 征告字〔2024〕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双口镇东堤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中电建津辰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中电建双口镇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略) 双口镇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纳 (略) 相关专项规划的函》,用于中电建双口镇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 (略) 、西至:杨河村、南至:津同线、北至:津雄高速,面积为0.044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11日,由双口镇人民政府、市规划和 (略) (略) ,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1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 (略) (略) 双江道39号邮编:(略)
联系人:资源科联系电话:(略)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