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交通劝导、治安辅助、校园治安安保服务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JLZH-2024-070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交通劝导、治安辅助、校园治安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174.*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2174.*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交通劝导、治安辅助、校园治安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需要完成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内容:1.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区大队完成交通维稳、巡逻、交通值岗等勤务工作;2. (略) 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完成维稳、处突、巡防、值岗、看守、内卫等勤务工作;3.完成朝阳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保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止(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如中标单位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选择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略)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其他条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略) 朝阳区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方式:0431-*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