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略)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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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略)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豆庄镇黄家井村村南 |
环评机构 | 河北朴质 (略) |
项目概况 |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固体废物加工综合利用生产线3条,主 (略) 垃圾破碎生产线1条、再生骨料水稳土生产线1条、废旧沥青再生循环利用生产线1条及铲车等。 (二)生产规模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吨的消纳能力。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废气主要为破碎车间废气、上料废气、烘干筒废气、导热油炉废气、水泥筒仓废气、水稳土废气等。 (1)有组织废气:项目实施后,破碎车间废气主要包含投料废气、颚式破碎废气、锤式/锥式破碎废气、振动筛废气和落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套袋式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上料废气主要包含上料废气、铣刨料破碎废气、铣刨料筛分废气和铣刨料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套袋式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烘干筒废气主要包含烘干筒废气、沥青罐呼吸废气和铣刨料再生废气,铣刨料再生废气通过管道引入再生骨料烘干筒、二次利用其余热后与骨料烘干废气一并一级惯性重力除尘器+二级袋式 (略) 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导热油炉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排放口高度20m;水稳土废气主要包含配料废气和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套袋式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2)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项目边界、车间外、生产车间或设备边界产生的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控制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洗土废水经二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稳土搅拌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再生骨料和泥土带走水、样品养护用水、原料库喷淋用水、道路泼洒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车辆冲洗用水经二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抑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 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铁、除尘灰(破碎工序、水稳上料拌合工序、沥青上料工序)、泥土、烘干筒除尘灰、筒仓除尘灰、水稳土质检废物。其中废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 (略) ,定 (略) 置;除尘灰(破碎工序、水稳上料拌合工序、沥青上料工序)、泥 (略) (略) 修建的土石填方等, (略) 内储存;烘干筒除尘灰回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筒仓除尘灰在重力作用下自落回筒仓回用于生产;水稳土质检废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破碎生产工序。 (2)危险废物:主要为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油桶, (略) 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由 (略) 置资 (略) 置。 (3)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职工生活产生,由当地环保部门定 (略) 置。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