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地址: (略) 江安县江安镇十六米街 (略) E栋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在江安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服务项目开标结束后未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而是在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评标环节对部分流程采取了竞争性磋商方式并用竞争性磋商评审资料模版开展了该项目公开招标方式的评标,未按公开招标规定程序组织评标的行为成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 (略) 以*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 (略) 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58、62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作出如 (略) 罚:给予警告,处以人民币9000元的罚款,在一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禁止时间从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
江 (略)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