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安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安区白沙塘行政综合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66-*
传真:07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云安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云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云安区镇安镇 G324 国道旁,镇安镇河东村委,原广东绿量 (略) 后方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云安区粮食加工厂建设工程建设 (略) 云安区镇安镇G324国道旁,地理坐标111°52’17.649”E,22°44’44.022”N,总占地面积为约4000m2。项目采用稻谷生产大米200t/d,主体工程包括:卸粮工作间、加工车间、打包车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本项目废气来自大米清理、碾磨等工艺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大米加工粉尘产生系数参考《131 谷物磨制行业系数手册》中“稻谷清理、碾磨、除尘工艺的工业粉尘产污系数为0.015kg/t-原料”。根据《131 谷物磨制行业系数手册》:“根据谷物磨制行业的生产特点,将除尘系统纳入生产工艺设备,即产污系数已核算扣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的颗粒物。因此,谷物磨制行业颗粒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相等”。本项目日加工稻谷原料200t,因此每日大米加工粉尘粉尘产生量及排放量为3kg/d,全年产生量及排放量为360kg/a。 大米加工粉尘经加工系统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不需另外设置除尘设备。经处理后的大米加工废气呈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放口。 2.水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来自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不在项目内住宿,用餐依托粮食物资仓库项目建设的食堂。因此项目生活用水水量按照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表A.1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的28m3/(人·a)计算。 项目废水产生后先通过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镇安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然后由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依托云安区高标准绿色粮食物资仓库项目建设的化粪池,不另外建设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交镇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目前,镇安污水 (略) 未铺设至项目位置,因此近期本项目生活污水应使用槽罐车运输至镇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远期当镇安污水 (略) 铺设至本项目所在位置后,项目生活污水应接 (略) 排放。 3. 噪声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设备及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之间。 (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均在粮食加工期间启用,全年启用天数为120天,每日启用时间为8小时。由于建设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认定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 固体废弃 建设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原粮加工垃圾。 生活垃圾包括废纸、烟蒂、包装垃圾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共有员工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每人每日0.5kg计算,计算得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项目各处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原粮加工垃圾为稻谷加工后产生的谷壳,根据项目原料及产品情况可知,项目使用原料稻谷200t/d,产品为成品大米150t/d,则产生的原粮加工垃圾为50t/d。项目年加工120天,则原粮加工垃圾产生量为6000t/a。原粮加工垃圾收集后拟交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