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 (略) 委托广西 (略) 编制《象 (略) 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有关事项作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象 (略) 家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象州县象 (略) (原广西象 (略) 内)
建设性质:迁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迁址重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9.403亩,计划总投资#元。项目共分为两期进行,一期主要建 (略) 、全自动屠宰生猪#头生产线一条,及配套建设办公楼、 (略) 理站等相关辅助设施;二期主要建设生猪屠宰分割车间、冷藏库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象 (略)
通讯地址: (略) 象州县象 (略) 99号金龙首府3栋101号
联 系 人:黄总
联系电话:#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河西街道 (略) 699号桂中商 (略) 18栋119号
联 系 人:韦工 邮箱:# @qq.com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可进行下载填写。
链接: http://**-3OmQiRvEp9qS0FvIUA?pwd=2q37
提取码: 2q3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象 (略)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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