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 (略) 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略)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二级*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6.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工作流程
(一) (略) 体格检查要求(详见附件1)
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体检 (略) )。
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到就 (略) 按要求进行体检。
(二)中国 (略) 网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1.网报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2.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3.网报要求:
考生登录中国 (略) (www.http://**)通过“网上办事”栏目进行认定报名。
(1)认定机构选择: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或就读学校、部队等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为认定机构。(沂河新区的认定分别由兰山区和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高新区的认定由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临港区的认定由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蒙山旅游区的认定由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略) 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2)现场确认点选择:请选择本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为现场确认点。(临沂大学的选择“临沂大学”确认点,青岛理工大学选择“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确认点)
(3)考试类型选择: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即“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考生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即“免试认定”)。
(4)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籍信息核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其他证书信息”中填写和上传中职实习指导类别报名所需的技能证书信息。
注意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进度查询或现场确认(详见附件3)
1.进度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6月13日之后,使用“爱山东”app,搜索“20 (略) 教师资格认定进度查询入口”,在弹出的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后了解办理进度并按照提示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附件3)。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您的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无需继续操作,等待终审和证书发放即可。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您的体检、户籍、网报信息等存在问题”的,请按照查询页面展示的修改操作提示进行修改,认定机 (略) 上复审。
2. 现场确认: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您的教资认定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于2024年6月25日-26日(9:00—12:00,14:00—17:00)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上述步骤完成后,认定机构需开展申请人犯罪记录情况核查,依据审核及核查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选择邮寄的请在中国 (略) 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电话、邮寄地址。
邮寄领取:2024年7月19日(含)前寄出,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现场领取:2024年7月22日-23日(9:00—12:00,14:00—17:00),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领取地点(详见附件5)领取。确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书到领取地点领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证书导致证书丢失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认定公告及相关附件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考生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及申报的,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略) 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 (略) ( (略) )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 (略) 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1.《 (略)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20 (略) 教师资格认定进度查询操作指南》
4.《 (略)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和申请材料》
5.《 (略)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