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凤阳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办字〔2023〕26号)、《关于印发凤阳县2023年秸秆打捆收储奖补验收细则的通知》(凤农字〔2023〕61号)等文件,经过主体申报、乡镇初验、县级审核验收、会议研究确定等程序,现将2023年秸秆打捆收储拟认定收储量及奖补金额(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联系人:宋德胜、王冰。
附件:凤阳县2023年秸秆打捆收储拟认定收储量及奖补金额公示表(第二批)
凤阳县2023年秸秆打捆收储拟认定收储量及奖补金额公示表(第二批).xlsx
凤阳县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