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24﹞24号)文件规定,现将《福建 (略) 青村矿区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明确意见和相关理由,并附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98-*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 (略) (略) 4 (略) 自然资源局,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