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驻鱼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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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鱼政发〔2024〕6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word版】鱼政发〔2024〕6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鱼台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2024年 12月 | 拟保留 |
2 | 鱼台 (略)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方案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年 8月 | 拟保留 |
3 | 鱼台县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若干措施 | 县水务局 | 2024年 12月 | 拟保留 |
4 | 张黄化工产业园总体 发展规划 | 经济开发区 | 2024年 10月 | 拟保留 |
5 | 鱼台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4年 10月 | 拟保留 |
6 | 鱼台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4年 10月 | 拟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