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部份闲置资产公开拍卖公告
红政采交告拍字﹝2023﹞05号
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受红河州财政局委托,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对红河州驻沪联络 (略) 的2处 (略) 环境科研监测 (略) 青年路的3处房屋进行网上公开拍卖(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资产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物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起拍价 (元) | 增价 幅度 (元/次) | 备 注 |
1 | (略) 红河州驻沪联络处 | (略) 长安路1001号10楼505室 | 53 |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 | * | 1000 | 房产证号:沪房闸字第56504号; |
2 | (略) 长安路1001号10楼515室 | 54 | * | 1000 | |||
3 | (略) 环境科研监测站 | (略) 青年路35号2单元2-801室 | 43.89 | 住宅 | 83100 | 1000 | 房产证号: (略) 房权证(国)字第01469号 |
4 | (略) 青年路35号2单元2-802室 | 49.11 | 90300 | 1000 | |||
5 | (略) 青年路35号2单元2-805室 | 47.71 | 91700 | 1000 |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诚实守信,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4、本次拍卖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买。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03月17日上午8:30至2023年03月27日下午16:00前。
2、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的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3、标的展示时间
2023年03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23年03月24日下午16:00时止。
为便于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红河州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联系。
四、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拍卖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和《拍卖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点击CA 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3、 (略) 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 (略) 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 (略) 、 (略) 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 (略) ; 电话:*(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B7、B8号窗口)。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
(1)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还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系统。)
2、自然人
(1)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一并上传系统。)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
(2)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须同时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系统。)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相关报名资料。
五、竞拍的方式及规则
1、竞拍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本次拍卖按起始价起拍。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买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六、拍卖(网络)竞价时间
1、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03月28日9:00时(按公告序号及每个标的开始时间逐一竞价);
2、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于2023年03月28日上午09:00以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拍卖(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七、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29日下午15:00;
2、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3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企业法人(或委托经办人)及出让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八、公告发布途径
此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网址:http://**#/homePage)上发布。
九、成交付款方式
竞买成交后,由资产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双方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一次性向卖方付清成交总价款,30个工作日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产方有权终止《合同》,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卖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开户行: (略) 明珠路支行
账号:*06188
十、其他
1、成交后,竞得人在资产方的协助配合下办理相关手续,此次国有资产处置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
2、此次拍卖每个标的报名人数必须达到三个或三个以上,即可开拍,达不到时流拍;
3、此次拍卖的资产具体详情请咨询红河州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4、联系方式:
(1)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钱女士、陈先生、朱先生,电话: 0873—*;
(2)红河州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李女士,电话:0873-*。
附件:
1.拍卖须知;
2.竞买申请书;
3.承诺书。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