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 (略) :山西省· (略) ·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城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M*10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投资函[2024]320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阳城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阳城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2 项目编号:*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8142.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2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1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地上8层、地下一层,包括土建、室内外装饰、安装工程,室外硬化、绿化和 (略) 配套工程等。
2.4 建设地点:阳城县凤城镇下 (略) ,析城大街西侧,阳城县政务中心北侧。
2.5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阳城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新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后续服务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后续服务),设计成果图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 规程、标准等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7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01第一标段:阳城 (略)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注册在本单位;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 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中国 ”网站页面跳转至 “ 中国执行 (略) ”页面)及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10月30日 18:00 至 2024 年11月 4日 18: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获取文件)。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 (略) (http://**)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 (略) (山西省)(网址:
http://**) “ (略) 场主体库 ”栏目进行注册,详情 (略) 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
2.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查看 (略) (山西省)(网址:
http://**) 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 (网址:http://**)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工作时间:9:00-12:00,13:30-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金蝉电子 (略) ”予以拒收。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 (略) 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 (略)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25日10时00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 (略) ”http://**)网上开标。
七、提交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 提出异议的渠道:
1. 通过“金蝉电子 (略) ”(https ://http://**/)提出;
2. 纸质方式提出。
8.2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武瑶瑶
电 话:*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 (略) 》、《阳城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略) 微信公众号》、《金蝉电子 (略)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采用“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团队招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9.3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拒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则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城县住房和城乡 (略)
电 话:0356-*
电子邮箱:*@*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城 (略)
地 址:阳城县新阳西街79号
联系人:吕廷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内三楼
联系人:武瑶瑶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汇 (略)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