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如下:
项目名称:山 (略) 年产科教设备*套项目
地点: (略) (略) 义堂镇前耿家埠村西南5 (略)
建设单位:山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6日
联系人:赵春阳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