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尤溪朱子古街河滨景观及立面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尤城投〔2023〕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尤溪朱子古街河滨景观及立面改造项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尤溪朱子古街河滨景观及立面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2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河边路(文公桥北岸至青印桥北岸)。
四、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广场铺装300平方米、亲水步道11000平方米、亭廊1座、牌楼5座、文昌阁1座、绿化1800平方米、居民楼立面改造350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挡墙、休闲座椅、栏杆、环卫、标识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60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尤溪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
即日起,原尤发改基〔2020〕14号、尤发改基〔2020〕27号文件废止。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施工招标。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