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产业孵化器改造工程(20-24楼)弱电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产业孵化器改造工程(20-24楼)弱电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垫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景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 | 服务期 | ||
第一名 | 重庆 (略) | *.54 | 5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所有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3年全免服务 | ||
第二名 | (略) | *.16 | 5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所有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3年全免服务 | ||
第三名 | (略) (略) | *.81 | 5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所有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3年全免服务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 (略)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略)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略) 因授权委托书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否决投标条件A-6“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 投标文件形式评审不合格。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垫 (略)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垫 (略) 2023年10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景强 (略) 2023年10月13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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