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请社会公众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告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3日,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0932-* *(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安定区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略) 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总结新冠疫情防控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应对综合能力显著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加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
1.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百名首席专家下 (略)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三支一扶”计划。持续落实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注册后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工、重症医学、呼吸、精神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加强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医教协同,扩大全科医生队*。探索“高校+医院”协作, (略) (略) 与高校、 (略) 所深度联系,帮助医疗机构加强学科建设和高端人才引育。深入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疾控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部门职能配置, (略) 县卫生健康部门“三定”规定。加强专业公共卫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增强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落实各级疾控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疾控机构人员结构比例,到 (略) 、县区级疾控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提升重大病情防控应急能力。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 (略) 、县区级慢病临床质控中心作用。落实公卫人员绩效待遇。(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优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 (略) ,逐步建成县域区域医疗中心,使其基本 (略) 服务水平。 (略) 县域龙头地位, (略) 建成呼吸、感染、康复、老年医学、眼科、介入、肿瘤等7个重点学科,完成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和新生儿/儿童五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推动检验、心电、病理、影像、消毒供应等五大县域医学中心 (略) 实现互联互通。协调完善县域医学中心收费标准,规范收入分成办法,提高县域医学中心工作积极性。纵深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激发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活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拓展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供给。 (略) 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 (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盘活相对闲置的医疗资源,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有效扩大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 (略) 开设老年医学科;规范社会办医准入条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 (略) (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2025年底,二级及 (略) 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推动资源扩容,实现均衡布局
5.实施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积极对接长春中医药 (略) , (略) (略) ,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促进医疗质量、服务流程、人才培养、信息、科研一体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略) 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略) (略) 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国家中医 (略) 建设, (略) (略) 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略) 医疗联合体。 (略) 地区网 (略) (略) 、 (略) 、社区卫生服务 (略) 等组成的医疗联合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医疗联合体。加快医疗联盟建设, (略) 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发展模式,完善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 (略) 、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牵头专科(技术)联盟,到2 (略) (略) 加入专科(技术)联盟的数量达到250个以上。 (略) 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区域人口的30%,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体系,保障医疗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合理利益。(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 (略) 医疗集团。探索以医疗、运营、信息等一体化管理为基础,形 (略) 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 (略) 医疗 (略) 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探索对紧密型医疗集团的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方式,引导其更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质量。巩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加强县乡一体化管理,强化 (略) 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指导通渭县、陇西县和临洮县等3个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进一步健全“三医联动”改革机制,探索出特色亮点。 (略) 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从就医和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考核医共体整体绩效。(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分工协作,完善诊疗体系
9.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病再转诊”的要求,持续“ (略) 级、做强县区、做活乡社、做稳村组”,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发挥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倾斜的杠杆撬动作用,通过组建专科 (技术)联盟、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等紧密型医联体,推动内部资源均衡配置和共享优化,实现医生、基金、患者“三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基层医保报销比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基层首诊制度。落实家庭医生首诊式签约服务,引导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 (略) 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乡级50+N种一般病、村级10+N种小病的诊治机制,逐步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能力,凡是在乡村两级疾病诊疗目录中的疾病(急危重症除外)必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首诊,目录以外的疾病可直接到县级医疗机构首诊。各县区要制定患者转诊管理工作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将500种城乡居民分级诊疗病种作为定点医疗 (略) 的依据。(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1.健全家庭医生制度。 (略) 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扩大服务内容和覆盖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完善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医防融合机制。规范应用人工智能赋能老年人慢病管理平台和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探索设立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防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控,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开展签约服务,畅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药事管理能力,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在省医保局的 安排部署和指导下,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14.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大诊疗规范培训推广力度,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通过明察暗访、飞行检查、智能监管、医疗质量考核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医药器械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紧盯国际国内医学前沿技术发展,前瞻化布局相关研究。发挥创新平台聚集资源作用,推动临床科研成果在临床救治中的转化应用,布 (略)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工作机制和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便捷转诊通道,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对患者就诊、转诊等开展协调工作。以患者需求为中心,健全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五大急危重症救治中心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预防和康复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7.提升服务便捷性。 (略) (略) 建设,全市所 (略) (略) 病区办理、出院床旁结算、 (略) 一窗办理等方便群众就医服务目标。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落实检查 (略) 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 (略) ( (略)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覆盖,逐步达到百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拓展日间医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强化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大力推动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 (略)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增强服务舒适性。改善就诊环境,优化设施布局,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为行动不便老年人、失能(失智)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在关键区域和关键部门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持续强化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推 (略) 内调解、第三方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途径解决模式,建立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推进科学管理,提高管理质量
19. (略) 管理制度。坚持和 (略) 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 (略) 长负责制, (略) 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 (略) 运行新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略) 总会计师制度,全面 (略) 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理顺高等 (略) 管理体制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重大疾病救治水平。针对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中存在的短板,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资源配备,确保 (略) 综合重症监护床位和“可转换重症监护”床位数达到总床位数的4%、 (略) 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 (略) 设置重症监护病房的目标。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加强人工智能、传感技术在医疗行业的探索实践。(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略) 考核体系。全面 (略) 绩效考核, (略) 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相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 (略) 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办 (略) 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略) 绩效考核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 (略) 薪酬总量挂钩。 (略) 向科室、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健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服务行为等服务要素和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强医疗费用监测和医疗服务、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 (略) 院长的考核评价指标。开展药械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基本药物、常 (略) 场价格,及时查处药械销售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发挥中医中药特色优势。 (略) 级区域中医针灸专科、省级区域中医骨伤专科、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和中医针灸、中医肛肠、中医妇科、 (略) 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加强医疗机构康复科建设,全市 (略) 建成康复功能齐全的中医康复中心,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科、能够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80% (略)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馆)能够提供传统中医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人才队*储备,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 (略) 、 (略) 中西医会诊制度,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推广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 (略)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支持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中医馆完成场地、人员和技术等服务内涵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部门协同,深化体制改革
24.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略)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 (略) 医保基金支出比例达到70%。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探索建立体现定西特色,符合定西实际的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床位、中医药新技术新服务等列入通用型项目管理, (略) 政府指导价围绕统一基准浮动执行。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进一步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升编制使用效益。 (略) 、县区结合实际,探索事业编制内部挖潜、创新管理的有效方式。用足用好编制资源,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动医疗联合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和管理。 (略) 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切实做好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机构编制保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事业单位,全面放宽招考用编审核条件,鼓励用编单位将有限的空编优先用于招考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凡符合规定的随到随办,保障专业人才入编。探索开展县域内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村)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完善职称评价制度。持续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卫生系列评价条件标准, (略) 范围内选择1个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 (略) ( (略)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备案,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 (略) 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并动态 (略) 薪酬水平,充分 (略) 内部分配自主权,加大高层次卫生人才薪酬分配政策倾斜力度。建立公共卫生人才队*激励机制,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当地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人员的收入差距;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建立相应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持续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推进5G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健全完善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和保障体系,推进健康医疗数据向政府、社会、公众的共享应用。推进公共卫生数据跨部门、跨机构采集、共享和管理,建立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调度机制和智能多点预警监测触发机制。推进医疗机构集成平台建设和医联体内信息平台(系统)统一运营、互联互通。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有序向个人和医疗机构开放,以电子健康卡为载体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健全健康医疗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数据安全管理和应用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略) 、县区党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要持续深化改革,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任务台账,强化政策保障,切实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 (略) 投入政策,加 (略) 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用好中央预 (略) 预算内基建资金, (略)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细化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卫生健康、医保、发改、财政、人社等 (略) 上各相关部门出台的配套政策,及时制 (略) 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工作任务落实。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督导评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区对照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县区实际的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工作任务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评估和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