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北京路凤凰村泓瑞花园3单元1-2层的非住宅 | |
执行案号 | (2022)云01执恢411号 | |
所有权人 | 闫泰丞 | |
产权状况 | 产权证号 | 昆房权证( (略) )字第*号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抵押 | 是 | |
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土地性质 | 城镇住宅用地 | |
建筑结构 | 钢混 | |
租赁情况 | 租赁备查 | |
建筑面积 | 214.58㎡ | |
土地分摊面积 | 26.82㎡ | |
所在层数 | 1-2/9 | |
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书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实物状况 |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 2.物业、水、电等欠费不详,意向竞买人请自行了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租赁备查。 4.北京路凤凰村“泓瑞花园”3单元1-2层房地产,其《 (略) 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及房屋分户图记载总层数为9层,所在层为1-2层,建筑面积为214.58平方米,分户图内记载一层面积为178.735㎡,二层面积为35.84㎡。经估价师实地踏勘及被申请人代理人指认,北京路凤凰村“泓瑞花园”3单元1-2层房地产现状为1层的大堂、休息室、“汇园祥”蛋糕店及楼梯间,电梯间;第2层为楼梯间,电梯间,第2层没有可供产权人闫泰丞独立使用的房屋。经咨 (略) 工作人员及出具该房屋 (略) 工作人员,得知北京路凤凰村“泓瑞花园”3单元的房地产, (略) 使用外,2层以上的房屋均为产权人及其关联人所有及使用,但证券公司有独立的楼梯通达,不使用其房产证号为*记载内的楼梯及电梯,故该单元2层自然层的楼梯间及电梯间产权就归于1层所有。经估价人员现场测量,房产证号为*号记载的房地产,扣除楼梯间及电梯间外,可供产权人独立使用或者可以隔断后可单独使用的室内面积大约为120平方米,该120平方米包括“汇园祥”蛋糕店用房及大堂(含休息室),其中“汇园祥”蛋糕店使用面积约为35平方米,大堂用房(含休息室)约为85平方米,独立可使用面积小于证载面积94.57平方米。(以上内容摘自海房评报字(2023)昆司第009号)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报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 6.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