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联 (略) 2023年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列入湖北联合 (略) 专项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湖北联 (略)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联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
建设规模:湖北联 (略) 2023年充电桩 (略) 、 (略) 共建设武湖服务区、鲁台停车区、团风停车区、青菱停车区、武昌收费站、青龙收费站、龚家岭收费站、小军山收费站、盘龙城收费站、西湖收费站、阳逻收费站、黄冈收费站12座充电站。
其他:湖北联合 (略) 所辖各高速公路主要包括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汉英高速、和左高速、青郑 高速、汉洪高速、黄鄂高速、硚孝高速等路段。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包含但不限于湖北联交投高速公路网络中对服务区及收费站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含车棚、防雷、防静电、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交安标线、低压电缆等设施)的采购、施工、完成、安全检测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2)包含充电桩统一的业务管理运营平台,采用云架构部署业务管理运营平台,并为招标人免费提供至少一次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后期接入招标人自有系统的正常运行。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为1个标段(LJTGS-CDZ-01)。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30。
合同估算价:1800万元。
2.3其他:①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②缺陷责任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向相关现场管理人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将予以配合;投标人应结合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因勘查现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勘察现场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略) 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联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05号三川国际大厦16楼
联 系 人:王靓云
电 话:027-*
招标代理:上海 (略)
地址: (略) 汉阳区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昌都汇华府二期办公楼9层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LJTGS-CDZ-0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LJTGS-CDZ-01 | 1、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1000万元; 2、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 |
注: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中)。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LJTGS-CDZ-01 | 近3年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 |
注: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出具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业绩仅为供货,该业绩应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施工 (略) 的名义计算;
4、近3年以完工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LJTGS-CDZ-0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 (略)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LJTGS-CDZ-01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
项目总工 | 1 | 同时具备: 高级职称,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或*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必须反映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合同金额等关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4、若提供的业绩仅为供货,该业绩应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未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审查资料(一)~(七)任一项、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的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0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
11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无效 |
13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无效 |
14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无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6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
17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3年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完工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 (略) (略) ,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略)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 (略) (略) ,其施工 (略) 的名义计算。 (3)提供的业绩仅为供货业绩,该业绩应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的时间要求:近3年以完工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
18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1000万元。 (2)投标人近3年(2020、2021、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1。 (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中)。 (4)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
19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 (略)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20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3)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3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3年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或*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必须反映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合同金额等关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3年”是指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4)若提供的业绩仅为供货,该业绩应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5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
21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投标函未填写了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②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③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④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②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分项报价超过相应的分项最高限价。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