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
于行社示字〔2024〕*-1号
江 (略) 因在振兴大道南侧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门口旁安装基建水表的需要,向 (略) 道路挖掘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已决定予以许可,审批许可证号为“于行政审批字[2024*号”。
许可:在振兴大道南侧于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门口旁安装基建水表施工,挖 (略) 面长度4.7米,宽1米,面积4.7平方米; (略) 沿石长度1米。许可期限为2024年05月04日至2024年05月06日(3天)。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