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J ***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福阳 (略) 侧市政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如下更正:
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对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要求第9条及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中(一)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第6条“须提供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2月- (略) 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经 (略) 市园 (略) 盖章)、中标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为“须提供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2月- (略) 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中标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
2、 (略) 人核查其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项目,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