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屠宰场污染防治设施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屠宰场污染防治设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本项目设计费单独报价,付款方式中预付款为10%,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请问:设计费的支付是否包含在进度款之中,请明确。
回复:包含,设计费付款在第一笔进度款支付中支付设计费的85%,剩余15%在结算审核后全额支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 (略)
地 址: (略) 凤阳 (略)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西侧
联系人:郑工、陈工
联系方式:(略)、(略)
- 提交申请凤阳 (略)业务提交2024/12/24 09:02:110天21小时48分21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12/24 09:53:560天0小时52分45秒
0天21小时48分21秒
0天0小时52分4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