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经金字[2023]34号
联合开展库伦旗“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了解库伦旗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实际经营情况,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略) 场良好秩序,决定在库伦旗全旗范围内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印发<库伦旗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库双随机办字〔2023〕1 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我 (略) 场、 (略) (略) 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规范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行动由经济金融局牵头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共同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抽查时间
2023年6月5日-7月4日。
三、抽查对象范围
库伦旗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
四、抽查任务
库伦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拟对库伦旗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库伦旗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库伦旗税务局是否纳入税务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进行检查。本次抽查任务由经济金融局负责牵头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名单抽取、梳理和实施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抽查情况汇总综合。
五、抽查方式及比例:
建立库伦旗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经营主体子库,按照子库10%比例抽取
六、抽查人员
按照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由库伦旗经济金融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库伦旗税务局三个部门分别随机选派一定数量的执法检查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统一开展检查活动。
七、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组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对社会公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待后续处理问题,按照部门管理职责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有违法行为的要处罚到位。
八、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联合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五)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 (略) 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系统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库伦旗区域经济合作与金融服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3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