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略) 已经基本完成《年产3万件漆样板展示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 (略) 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产3万件漆样板展示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汉 (略) 成立于2007年2月,位于 (略) 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 (略) 区内),主要经营范围为涂料制造与销售。2007年1月曾委托福建 (略) 编制《汉森漆业(福建)有限公司年加工油漆4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福清 (略) 于2007年2月6日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由于市场需求影响,项目尚未建设,建设单位于2007年11月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 (略) 编制了《年加工油漆4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福清 (略) 2007年11月对其做出审批批复意见,项目设计生产能为年加工油漆4000吨项目,项目于2010年8月由福清 (略) 完成了年加工油漆4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有项目于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由于市场需要的不断变化福建汉 (略) 将利用原有调配车间(油性漆车间)进行改建,利用一楼闲置空间隔出1间喷漆间,二楼闲置空间隔出2间喷漆车间,配备 (略) 理设施,后经管道并入原有调配 (略) (略) 理后引高空排放,改建后新增年产3万件漆样板展示件。。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清市工 (略)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工信备[2022]A0 (略) 。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汉 (略)
联系人:曾燕电话: ***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深圳市 (略)
联系人:小翁联系电话:0591- ***
邮箱: @@@ q.com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略) 房已建好,不涉及施工期,不产生施工期污染,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4.2.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主要废水为喷淋柜废水。本项目漆雾净化系统废水采用过滤-二级吸附-曝气吸附- (略) 理 (略) 理, (略) 回用于喷漆工序漆雾净化系统后循环使用,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喷漆废气采用水帘+ (略) 理,运行维护便捷,处理效率可到90%,工艺技术成熟,投资规模适中,采用更换活性炭的方法可以长期维持运行,处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综上分析, (略) 理设施技术和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 (略) 理措施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运营期各噪声源经 (略) 界均到达《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相应的噪声排放限值,但为更好的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设备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由于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侧160m外的居民点,所以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实际运营过程中, (略) 与周围建筑存在高差、 (略) 线上障碍物的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多方面因素,施工噪声的实际大小、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一般略小于预测值。
综上,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包装袋和残次品、展示板残次品,底漆、稀释剂、固化剂空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水。
①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包装袋和残次品属于一般固废。其中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残次品产生量约为0.1t/a,此类固废经企业集中收集后售予相关的回收单位;
②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本项目 (略) 理设施需要用到活性炭,活性炭更换频率根据实际吸附量及污染物产排浓度、活性炭装置等确定,更 (略) 家负责实施。根据前文可知,本工程被活性炭吸附的非 *** 烷总烃的量为0.450t/a,根据类比,按1t活性炭吸附0.25t有机废气计算,则需要1.80t/a的活性炭, (略) 理设备使用的活性炭为0.2t/a,则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的量约为2.0t/a(指的是吸附有机 (略) 理后的废活性炭总重量)。
漆渣:项目 (略) 分固含量未附着于工件上,经喷淋柜捕集进入水中,进入水中漆雾量约为0.055t,经处理后漆渣附着于过滤介质,需定期清渣。漆渣产生量约0.055t/a。漆渣属于危废,需按危废 (略) 置。
废油漆等包装物空桶:油漆等包装物使用后包装桶 (略) 家使用,产生量约0.2t/a。油漆等废包装物属于危废,需按危废 (略) 置。
(略) 置情况见下表。由表可知,拟建项目对产生的各种固体 (略) 置率达到100%,实现对环境的零排放。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扩建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和塑胶表面喷漆,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为允许类。同时, (略)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有关条款,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不属于淘汰或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且该项目于2022年4月13日通过了福清市工 (略) 的备案(见附件2)。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扩建项目位于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扩建项目使 (略) 房进行建设,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见附件4)该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周边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均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建设运营后对周边的环境现状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占总投资20万元)的50%,则本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详见报告表。
七、总结论
本项目在位于 (略) 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宽工业村( (略) 区内),形成年产3万件漆样板展示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略) 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 (略) 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深圳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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