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芜 (略) 汤沟镇3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芜 (略) 汤沟镇35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公示日期: | 2024.11.5-2024.11.12 | ||
项目概况: | 租赁坑塘水面1700亩,建设光伏系统、35KV升压站和其他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35MW渔光互补发电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 (略) 理回用于施工降尘。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布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略) 进行洒水降尘;禁止燃烧废弃物。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6、生态环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择枯 (略) 分段施工,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繁殖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严格控制光伏组件安装角度,减少反射光对水面 (略) 域的影响,光伏组件施工完成后水塘全面恢复水产养殖,不得降低现有水环境条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略) |
通讯地址 | (略) (略) 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