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 (略) 视频监控专项拆除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西 (略) 视频监控专项拆除项目监理比选、项目编号:TM-DXBX*,比选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元,预估监理费用1.*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电信西区局所属区域。
1.2比选范围:2024年西 (略) 视频监控专项拆除项目监理比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具体包括:2024年西 (略) 视频监控专项拆除项目监理比选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限: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166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监理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①参选人为独立法人:
A.参选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参选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 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级及以上。
2.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3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扫描件;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4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4.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参选人);
2.4.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参选人);
2.4.3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
2.5信誉要求: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4.2.1,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参选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7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递交地点: (略) 虹口 (略) 350号1楼大堂。
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送达指定地点( (略) 虹口 (略) 350号1楼大堂),比选代理工作人员接收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参选人,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 (略) 虹口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会议室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6.参选人注册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中选人公示将在(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上海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长 (略) 535号
比选人联系方式:徐先生,*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李洁、刘诗晴、郑钊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iushiqing.*@*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出售比选文件联系人(财务):俞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2024年7月30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