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0871-*、0871-*,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1002号 传真:0871-*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曲靖钢铁 (略) 钢铁转型升级一体化项目 |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西城片区 | 云南曲靖钢铁 (略) | 云南 (略) | 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转型升级,全厂建设内容为:180m2烧结机1台、240m2烧结机1台、炼铁高炉1200m3高炉2座、100吨炼钢转炉1座、热轧棒材生产线2条、热轧高速线材生产线2条、日产120吨气烧石灰窑2座、日产600吨活性石灰窑1座、2座*m3/h深冷制氧机、1座*m3/h深冷制氧机、1座100MW煤气发电站以及相关配套辅助生产设施。转型升级后全厂产能为炼铁*t/a,炼钢*t/a。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总投资为*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265%。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浓度占标率≤30%;污染物叠加背景浓度-削减污染源后,敏感目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工况时,网格点NOx、SO2、PM10、PM2.5短期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但占标率升高,应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设置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2.地表水: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 (略) 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5.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固废: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库以及一般固废存放场所,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的措施,同时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回用、外委处置等措施,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生态:项目位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内,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区域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古树名木资源分布,项目对动植物及生态系统的影响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原料系统汽车受卸料点、熔剂、燃料系统汽车受卸料点、原煤破碎系统、混匀配料系统、各转运站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密闭罩收集、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净化后排放;烧结生产线机头烟气经“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器+SCR脱硝”净化排放;烧结机尾及环冷机、成品筛分及转运站的含尘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烧结工序配料含尘废气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一混及二混含尘废气经湿电除尘器净化后排放;脱硫石灰仓含尘废气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高炉配置顶燃式热风炉,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高炉配料、上料及转运站含尘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出铁场含尘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煤粉制备含尘废气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铸铁机含尘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转炉一次烟气经配置的LT干法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散料铁合金库、转炉物料下料口、熔剂下料口、辅料下料口和中转站等产生的烟粉尘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LF精炼炉系统、吹氩站、炼钢转炉及连铸机浇注位、中间包倾翻、钢包热修位及拆包位、铸余渣倾倒产生的烟粉尘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转炉二次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转炉三次烟气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铁水预处理的烟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气筒排放;钢渣热闷废气经湿式除尘设施净化后排放;高棒及高线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高棒及高线轧机废气经“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窑窑顶废气经高温覆膜滤料布袋净化处理后排放;原料配料的含尘废气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各石灰窑窑底的破碎筛分、转运废气经覆膜滤筒除尘器净化后排放;100MW发电系统采用低氮燃烧;钢渣处理工序含尘废气覆膜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 2.废水: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1)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生产补充水,不外排;(2)生活污水达标 (略) (略) 。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效果较好的材料建设厂房、对各类风机加装消音器及基础减振、对各类水泵置于厂房内并进行基础减振、增加绿化面积,结合噪声源位置在项目区西面制氧站旁厂区围墙处建设隔声屏障,项目区东边与双友社区之间围墙处建设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除尘灰泥、氧化铁皮、水处理污泥项目自行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部分项目区自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厂家回收利用;高炉瓦斯灰、脱硫渣、高炉水渣外卖利用;钢渣、铸余渣进入钢渣磁选车间,磁选后的铁粉返回作为烧结生产线原料,铁块作为转炉原料,回收后不能利用的废钢渣外卖;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化学除油器油污、烧结脱硝废催化剂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除铊废渣暂按危废管理,需进行属性鉴别,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若判别结果是一般工业固废,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作为烧结原料利用、除铊废渣与脱硫渣一起外卖利用,若判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优化总图布置和建筑布设;生产装置和物料储运过程控制采用DCS系统,煤气生产和储存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要求执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别贮存于各自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并设置4000m3事故水池,通过加强管理,可防止废水非正常排放;落实全厂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跟踪监测,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建设单位须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20年12月24日 (略) 进 (略) 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2年11月17日起 (略) 、《曲靖日报》、在双友社区、石板河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2023年7月24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 (略) 年产*吨不锈钢转型升级项目 | 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大同片区 | (略) | 云南博曦 (略) | 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转型升级,主要建设内容为:75吨交流电弧炉1座,加料采用水平连续加入式,原料为废钢及合金;40吨中频炉2座,120吨LF精炼炉1座,一机一流不锈钢板坯连铸机1台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年产不锈钢*吨。并对现有70吨电炉生产线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289.*元,占总投资的10.98%。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浓度占标率≤30%;污染物叠加背景浓度-削减污染源后,敏感目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非正常工况时,预测结果表明TSP、PM10、PM2.5、氟化物、二噁英短期浓度均未出现超标,但占标率升高,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减少污染排放直至停止生产,同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设置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2.地表水: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项目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在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土壤: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5.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6.固废: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库以及一般固废存放场所,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关的措施,同时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通过回用、外委处置等措施,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7.生态:项目位于云南师宗产业园区内,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区域内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古树名木资源分布,项目对动植物及生态系统的影响小。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1)生产主厂房(设有大门)封闭处理,废钢和原料储存于厂棚内、场地面全部硬化。(2)现有70吨电炉及新建75吨电炉一次烟气均采用“第四孔排烟+燃烧+换热+沉降+急冷喷雾+覆膜滤料布袋除尘”收集和处置后达标排放;新建75吨电炉二次烟气采用“密闭罩+屋顶罩”收集后与新建LF炉废气一同经“覆膜涤纶针刺毡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现有70吨电炉二次烟气采用“密闭罩+屋顶罩”收集,上料系统废气、高位料仓废气、连铸中间包修砌废气、大包回转台、连铸中间包修砌、翻包区域、铸余渣倾倒等区域废气采用移动集气罩收集,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旋风重力除尘+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个排气筒排放;中频炉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与现有的120吨LF精炼炉废气一同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2个排气筒排放;AOD炉废气经“密闭罩+旋风重力除尘+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经2个排气筒排放。 2.废水:(1)净循环系统废水及软水站废水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连铸浊循环系统,不外排;浊循环水系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和化学除油器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收集初期雨水全部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连铸浊循环系统,不外排。(2)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 (略) 洒水,不外排。 3.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收尘灰、废机油、浊循环水池污泥、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钢渣、废旧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站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优化总图布置和建筑布设;收尘灰、废机油、浊循环水池污泥、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分别贮存于各自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整改及建设,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浊循环水系统水池总容积大于系统内在线水量,依托现有3座容积分别为500m3、1000m3、1500m3的事故水池,加强管理,防止废水非正常排放;落实全厂分区防渗措施,加强跟踪监测;建设单位须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2022年2月15日通过师宗县 (略) 站进 (略) 络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3年12月14日起通过师宗县 (略) 站、《曲靖日报》、古城村委会所公示栏张贴公告进行第二次公示,其中报纸公示2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2024年7月16日,在师宗县 (略) 站开展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