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 (略) 场证照管理, (略) 场退出机制,经核查, (略) 等7家企业(名单附后)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存在有效期届满且未按规定申请续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场所注销许可证等事宜予以公告。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地址:嘉 (略) 1288号国资金融大厦11楼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申请理由依法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等7家企业<娱乐经营许可证><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注销名单》
(略) 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08月26日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注销7家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