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等有关规定,《龙门县龙华镇镇区LH-01-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龙规委纪〔2024〕6号),并经县政府审批(《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龙门县龙华镇镇区LH-01-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龙府办函〔2024〕116号)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龙门县龙华镇镇区LH-01-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pdf
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