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浪县海子滩谭家井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位于古浪县海子滩镇谭家井村,项目占地面积3917.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17.29平方米(水浇地3541.75平方米),项目拟新建幼儿综合教学楼1幢及门房,建筑面积2357.70平方米,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21.88平
方米,并配套围墙、大门、活动场地硬化、管网等附属工程和设备配备。根据古浪县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
根据《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021年3月31日)第四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明确地块土壤环境风险,满足地块后续开发要求,古浪县海子滩教育工作站于2024年11月委托甘肃 (略) (调查单位)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年1月1日施行)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该地块及 (略) 域开展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调查的地块环境状况是可以接受的,无须进行第二阶段的地块环境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表明地块内或 (略) 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或者由于资料缺失导致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则需要进行第二阶段的地块调查。结合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确定本地块为未污染地块,只需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可直接进入土地流转程序,在土地再开发利用期间,做好地块土壤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