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年改装300台(套)通信指挥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年改装300台(套)通信指挥车项目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略) 龙子湖区交通路40号,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总用地面积3013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具备年改装300台(套)通信指挥车生产能力,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1)大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焊接烟尘、喷漆房内挥发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二*苯和非*烷总烃)及颗粒物。焊接烟尘使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通过车间排气扇排入大气环境。喷漆房内挥发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由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 (略) 政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3)噪声: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金属废料、废包装材料、废零部件、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废物回收利用或出售。生活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略) 龙子湖区发改委项目代码2108-*-04-05-*。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受理地点 | 区政府八楼1823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