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生猪产能调控政策,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3〕61号、苏农计〔2023〕28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相关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宿区财发〔2023〕44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 (略) 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4〕30号 )等文件要求, (略) 畜禽养殖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略) 内在农业农村 (略) 登记备案的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
二、申报内容
1、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新(改、扩)建;支持饲喂(笼器具、栏舍等)、环境监测控制、性能测定、消毒防疫等设施装备的购置、更新等。
2、生产流动性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流动性资金贷款的贴息。贷款付息时间为2024年1 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内到期的贷款,按照从 2024年1 月1日(或其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贷款到期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在此期间内未到期的贷款,按照从2024年1 月1日(或其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贴息到期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1、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采用先建后补项目化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
2、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2%。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 (略) 内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申报,并填写好申报清单(附件1),经镇街分管领导签字盖 (略) (略) 。申报材料要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环评手续、项目实施方案等,老旧场改扩建项目还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地点 (略) (略) 84号(通和 (略) 东区西门),逾期上报不予受理。联系人:袁翔宇,0527-(略)。
??????2.项目立项调研情况表
??????3.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略) (略) ???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