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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略) 于2022年7月14日作出(2022)川0781破5号之一民事裁定 (略) (略) 、 (略) (略) (以下简称债务人)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指定四川 (略) 、四川 (略) (略) (略) 联合管理人。为了推动重整工作进度,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实物资产(不含债务人的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对外享有的债权)的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 债务人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略) (略) 于2004年10月2 (略) 市场 (略) 登记成立,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Q,法定代表人:熊斌,营业期限为2004年10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股东熊斌持有51.00%股权,股东赵海容持有49.00%股权,注册地址: (略) 彰明镇长庚村五组。
经营范围:水力发售电,高纯硅、镍铁、高合金特殊钢、建筑材料销售;砂石加工、销售;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略) (略) (曾用名: (略) (略) )于2009年11月2 (略) 市场 (略) 登记成立,工商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R,法定代表人:赵海容,营业期限为2019年11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股东赵海容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 (略) 彰明镇长庚村五组。经营范围:炼钢;不锈钢粉末及其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高性能不锈钢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 (略) 理;非金属废料和碎 (略) 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机械设备经营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实物资产概况
1.房屋资产
1) (略) 中坝镇纪念碑街东段273号2-6层,建筑面积:1046.41m2,产权证号:江房权证监字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74.90m2 ,证号为江国用(2010)第#-23号。
2)位于彰明镇长庚村五组1栋1-3楼1号,812.48m2;位于彰明镇长
庚村五组2栋1楼1号,建筑面积:42.50m2;位于彰明镇长庚村五组3栋1-3楼1号,建筑面积:141.78m2;产权证号:江房权证监证字第#号。
3)位于彰明镇长庚村五组4栋1-3楼1号,建筑面积:2657.93m2,
产权证号:江房权证监证字第#号。
2. 土地使用权
位于彰明镇长庚村五组,使用权面积:#m2 ,证号为江国用(2006)#号。
3. 其他车间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无产权证)。
4. 构筑物(含拦河坝、输水渠、引水渠、道路、桥梁等)。
5.1-4#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设施等,5#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设施及厂房(厂房无产权证)等。
6.其他设备设施及备品配件等。
7.电脑、打印机、空调及其他办公物品、用品等。
8.依维柯牌轻型客车、比亚迪牌轿车、皮卡车辆(已损坏)共3台。
注:以上实物资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5日,管理人审查成立的债权共164位,总金额为516,#。
经管理人调查并 (略) (略) 、 (略) (略) 职工债权共有110位,总额为人民币9,#。
债权性质及金额,最 (略) 裁定确认为准。
(四)债务人产业优势及产能情况
水力发电属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清洁能源产业之一,雄峰公司所在的水力发电产业完全符合国家的宏观政策,从四川省供电情况来看,目前全省的电力供应仍非常紧张,公 (略) 场需求旺盛,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相应的长期盈利能力。
债务人建成的1-5号水力发电机组,批复总装机容量为18MW(超负荷发电可达到20.5MW),年设计发电量可达到1亿KW·h,已成为水力发电行业的现代化企业,如投资人对债务人进行深化改革,降本增效,每年将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经营利润。
三、 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内,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二)拥有与本投资项目相匹配的货币资金实力。
(三)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团队,确保债务人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具有水力发电行业相关经营经历或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自愿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依法同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 重整投资人的权利与保障
(一)投资人的投资与生产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投资人可组建经营管理团队,自主生产经营,全面执行重整计划,并接受管理人监督。
五、 报名须知
(一)报名递交的资料
1.有意向的投资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的《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印章;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提交的《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应由本人签字、捺印。
2.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员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二)报名期限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18:00。
(三)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报名的,应在报名时一次性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户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号:#10
开户行: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西山支行
(四)有关规则
1.报名者应递交报名资料,报名期限内,报名者应将相应报名材料一式二份,通过现场交付、邮寄的方式递交至管理人,同时还应一并递交交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保证金”字样)。未在报名期限内递交报名材料和报名保证金全额支付凭证的,视为未报名。
2.报名者应于交纳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前须同债务人签订相关保密协议,进场后由管理人和债务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尽职调查后15日内,由报名者递交投资经营方案(包括且不限于债务人后期工程完善、各项证照办理、技术改造、人员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方案;投资人投资总额、投资款项来源、投资款支付方式的投资方案等内容)。
如报名者递交的经营方案中的投资中包含实物投资的,报名者需要向管理人书面承诺,以管理人 (略) (略) (略) 中介机构名册中的评估机构随机摇号选定的评估机构对该实物 (略) 场价值评估值作为投资对价,计入其投资总额。
3.报名者递交投资经营方案后,由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代表共同评定确定中选人(如有两家以上报名者竞标,管理人将对报名者进行遴选,具体的遴选办法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报名者为中选人),中选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约定投资总额、投资款支付方式、投资人相关权益等内容的《投资协议》,该《投资协议》在《 (略) (略) 、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 (略) 批准之日起生效。未被确定为中选人或未能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或《 (略) (略) 、 (略) (略) 重整计划草案》 (略) 批准,由管理人全额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证金。
4.报名者应当书面承诺,如成为中选人须全面接受并执行经人民裁定批准的《 (略) (略) 、 (略) (略) 重整计划》。
六、特别说明
(一)本招募公告仅为帮助意向重整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招募公告所作披露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明晰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一旦递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同意按照债务人实物资产(不含债务人的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对外享有的债权)的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本公告所作披露不能代替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需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包括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管理人有权视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遴选工作。管理人决定终止本次招募、遴选工作的,已收取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程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且不构成要约。
(五)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现场或邮寄报名地点: (略) (略) 西段1号(思源﹒颐和居10楼6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琳0816-# #.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